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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2012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--株洲联合基金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2-04-25 字号:[ ]


各有关单位:

   根据我省科学发展的需要,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2012年起设立湖南省自然科学-株洲联合基金(以下简称株洲联合基金)。为做好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   一、资助说明

    1、本基金面向全省,申报的项目必须基于株洲市企业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,而且已经和相关企业签订正式合作协议。本年度重点支持在省基金委注册为依托单位的株洲市本科院校、科研院所和省内与株洲市政府签订了合作协议的大学、研究机构。

    2、株洲联合基金项目资助类型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,重点项目资助强度每项20-30万元,分三年滚动拨付;一般项目资助强度每项5万元,一次拨付。研究期限均为三年。
  二、申报要求
  1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、在省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单位任职在岗,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(1957年1月1日后出生)的科研人员均可申请。申请者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,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申请项目的研究。

    2、申请人申请(含参加)株洲联合基金项目最多不超过1项。
  3、株洲联合基金实行网上申请。申请者进入湖南省科技厅网站(http//www.hnst.gov.cn: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),下载相关表格,按照程序操作上报。
   4、申请者必须严格按申请书"填写说明"的要求,输入准确信息。学科代码必须按《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》(下载网址:http//jj.hnst.gov.cn)填写完整,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,否则,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。申请书请用粘贴或包贴装订,申请者基本条件有关证件、合作协议(复印件)等与申请书(表一)一起装订。
   三、申报受理

各依托单位将申请书〔申请书(表一)和附件材料一式三份,(表二)一式三份〕于5月4日前报送株洲市科技局,由株洲市科技局审核后(项目名单同时报省基金办),签署推荐意见、盖章,统一报送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;株洲市以外的依托单位也可将申请书于5月3日前交省基金办后转株洲市科技局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 网上填报申请书时间从2012年4月24日开始,5月3日   截止,项目受理时间为5月8日-9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  株洲市科技局联系电话:28687612
  联系人:成  钢  陈丹妮
  受理中心联系电话:88988730  88988732
  联系人:钟海华  胡晓波 
  基金办联系电话:  88988701  88988851
  联系人:李成平 匡智祥
 
 

  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
2012年4月23日       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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